刘兵律师:专业辩护,守护正义——罗某某被控诈骗、
开设赌场案全解析
一、案情概述
罗某某深陷法律漩涡,因涉嫌
诈骗罪、
开设赌场罪,被
重庆市
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
公诉。公诉机关指出,罗某某伙同他人搭建网络赌博平台,凭借话术吸引赌客参赌。更为关键的是,他们对持续获利的赌客实施控分操作,以此降低其胜率,进而非法获利。公诉机关认为,罗某某的这一系列行为,同时触犯了诈骗罪与开设赌场罪,应当
数罪并罚。在此关键时刻,重庆昂正
律师事务所的刘兵律师挺身而出,接受委托担任罗某某的辩护人,案件编号为(2022)渝0113刑初609号。
二、核心辩护,直击要点
刘兵律师针对诈骗罪指控展开了重点且深入的辩护。他提出了三条核心意见:
其一,从主客观层面细致剖析,罗某某的行为并不构成诈骗罪。虽然他通过控分调整了赌客的获胜概率,但赌博行为依然存在博弈、射幸的偶然因素,并非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来骗取财物。也就是说,赌博结果并非完全被操控,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其二,控分调整胜率这一手段在同类游戏中具有普遍性。其本质是开设赌场的一种牟利方式,而非诈骗的犯罪手段。综合来看,本案整体更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刘兵律师通过对行业情况的了解和分析,清晰地阐述了这一观点。
其三,罗某某具有
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参与程度相对较轻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刘兵律师依据法律规定,请求
法院依法对其从轻裁判,期望能给予罗某某公正且合理的量刑。
三、公正裁决,无罪辩护成功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经严谨的
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刘兵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定控分手段客观上属于开设赌场的牟利手段,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罪
罪名不能成立。最终,仅以开设赌场罪判处罗某某定罪量刑,成功为罗某某实现了诈骗罪无罪的辩护结果。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也体现了刘兵律师专业辩护的价值。
四、典型意义与法律支撑
本案的判决具有重大的典型意义,它厘清了网络开设赌场中控分牟利与诈骗的界限。明确指出控分调整胜率但未排除赌博偶然因素的,不构成诈骗罪,仅作为开设赌场的量刑情节考量。这为今后类似案件的裁判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
在法律依据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等规定,结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准确界定
犯罪构成。同时充分考量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这一系列的法律运用和原则遵循,确保了案件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刘兵律师在法律领域有着卓越的履历。他是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之后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全国学科排名第一的经济法学攻读全日制硕士。曾任重庆市人民监督员五年,获评为建党100周年重庆市优秀党员律师,荣选重庆市律协青年领军律师人才库,还是重庆市某区首届优秀律师。其主办的案件荣选2024年度重庆市律协十佳民事案例。他担任着重庆市主城某区检察院特聘听证员、公益诉讼观察员,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志愿者等社会职务。作为重庆市律协职业道德和行风监督委员会委员,重庆昂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他在行业内有着重要地位。
刘兵律师还拥有丰富的实践经历。曾以人才引进方式进入
四川某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一年,从事银行风控等工作。离职后考入重庆市公安局,分配至主城某区公安分局,从事公安工作七年多,期间任单位公职律师三年,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他从事过特种行业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曾作为专案组成员侦办某区第一起涉黑恶案件,还参与侦办多起经济类犯罪案件等,多次荣获个人嘉奖及个人三等功。
如今,刘兵律师作为重庆某商贸
公司,某家政公司,某制造公司、某科技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主办了众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某区公园重大历史遗留案件,代理某省级大区经理诉讼日本某跨国大型餐饮集团
劳动争议案件获胜诉,办理某大型水泥厂历史改制案件,某诈骗案获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某商会会长涉清算无责案件,某跨度三十多年的
拆迁纠纷胜诉案件等。
作为一名专业诉讼律师,刘兵律师擅长经济纠纷案件、劳动和家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代理。在非诉业务方面,他能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做好法律风险防控。他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守护着法律的公正与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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