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热恋期内,双方自主决定给予对方的金钱通常无需偿还,唯独明确表示为借款性质的情况除外。在此阶段,无论男方赠送财物予女方或反之,均被视为赠与行为,一旦款项送达受赠人手中,赠与行为便已完成,若赠与人试图索回,法院通常不会予以支持。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男女成为情侣关系后,男方为讨女方的欢心,往往会购买一些礼品送给女方,男方花钱是非常普遍的一种情形,那么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钱,分手后可不可以追回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由于双方并未取得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并不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设定的合法生育条件。在此背景之下,女方依法终止妊娠便成为了她的法定义务。对于女方在终止妊娠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助,男方理应对此给予适当的援助与补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如果情侣买房,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如果双方达成了书面的共同购房协议,可以证明情侣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当二人恋爱关系中止后,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共同购房协议。关于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是哪个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分手后发的红包需不还?这个问题关键看红包的法律性质。如果这笔钱属于借款、不当得利甚至婚姻有关的赠与,那女方就要还款;但如果只是普通赠予,比如恋爱期间的吃饭、玩乐之类的小确幸,那么分手了就不用还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