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海华律师: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正义守护者
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以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罗海华律师,便是这样一位资深且备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他1976年10月16日出生,
籍贯湖南湘乡,1996年定居
广西柳州,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律本科专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现为广西网盾
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502200810731247,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耕法律领域近二十载。
罗海华律师主攻
离婚、
交通事故索赔、
刑事辩护、
借贷债务纠纷、房产及
合同纠纷等领域,兼具企业法律顾问经验,曾为多家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他秉持“亲力亲为办实事”的理念,成功办理各类案件两千余起,荣获“柳州优秀律师”称号,多次获评柳州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还担任多个律协重要职务,积极参与行业建设。
接下来,让我们走进罗海华律师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例,感受他在案件中的专业表现。
恋爱借款引发的纠纷
A与B于2022年5月相识,曾是恋爱关系。恋爱期间,B以资金周转、
办事、家人生病等各种理由多次向A借款。A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等方式陆续向B支付款项。由于借款零散,双方并未签订
借条。后来经过核算,2022年6月14日至2024年8月8日期间,A向B出借款项共计239146元,B偿还了22379元,尚欠216767元。A多次要求B返还借款,但B拒绝偿还。
法律维权之路开启
2025年11月7日,A向某县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罗海华律师作为A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A诉请判令B返还借款216767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利息以216767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然而,B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作答辩。
真相浮出水面
2025年12月3日,法院对B进行询问,B明确表示对A的诉讼请求没有异议,认可尚欠A借款本金216767元。这一关键环节,为案件的判决奠定了基础。
公正判决终降临
2025年12月10日,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B认可尚欠A借款本金216767元,故对A主张B偿还借款本金216767元的诉请予以支持。关于逾期还款利息,B未偿还借款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A的资金占用损失,A自愿主张从立案之日(2025年11月7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逾期还款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最终判决主文为:B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A借款本金216767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16767元为基数,自2025年11月7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276元,由B负担。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A可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罗海华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当事人A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在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要点,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再次展现了他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相信在未来的法律之路上,罗海华律师将继续以专业和热情,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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