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有哪些情况

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有哪些情况

2022.01.06 婚姻家庭 117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八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八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其他。

    顾斌律师 2022.08.16 143人看过
  • 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顾斌律师 2022.06.06 119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赵彪律师 2018.11.01 139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其他。

    顾斌律师 2022.08.16 11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其他。

    顾斌律师 2022.08.16 113人看过
  • 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哪些程序

    起诉要求抚养权变更的具体程序是: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2023.01.03 106人看过
  •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其他。

    顾斌律师 2022.08.16 114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其他。

    顾斌律师 2022.08.16 120人看过
  • 如何要求变更抚养权

    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两种形式: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法院应予准予。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杨芳律师 2021.03.31 905人看过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7548

    精选解答
  • 25210006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哪些情况下可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或者离婚双方的协议当中一旦确定子女的抚养关系,离异双方就必须遵守,不能随意变更。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离婚双方由于离婚后各自条件的变化,可能会对于孩子的抚养发生新的争执,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生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
  •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关于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有哪些情况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有哪些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有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有如下情况:1、法定更情况包括,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
  •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
  •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之后,发现把小孩交给对方抚养,不利于小孩的成长,那么要怎么才能变更抚养权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一、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有哪些?一方或
  • 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
    可以起诉,孩子多大了?八岁以上可征求孩子意愿
  • 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您好!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变更子女抚养权
    子女现在几周岁,是否愿意和你共同生活,你有无固定的经济来源?
  • 变更子女抚养权
    你好,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除双方协商一致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抚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等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可以告知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具体请点击本人头像进行一对一图文咨询。
  • 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
    您好,需要我们专业婚姻律师可以帮忙起草一份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可以点击头像发起咨询给您专业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