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讲的“加班”在《劳动法》上规定了三种情况,一种是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另一种是法定休假日工作,最后一种是休息日(通常也就是周末)工作。不同的情况,对于加班费的计算,以及能否调休有不同的规定。
不可以,奖金和加班费是不同的概念,奖金根据公司规定是否发放,但是加班费是根据劳动法必须支付的。《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除双休日外,职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及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加班费不得以调休方式代替。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以发现,只有休息日安排加班并安排补休,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即使给了职工补休时间,也不能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以调休的方式代替加班工资,但是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而不得以调休的方式代替。
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向在此期间加班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以调休的方式代替加班工资,但是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而不得以调休的方式代替。
如果是休息日加班,安排调休可以不给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