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可以是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可以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的,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申请婚姻无效的人包括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有三种情况:若是以重婚为由,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若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利害关系人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若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1、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2、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身份证等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等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近亲属关系的材料。
申请婚姻无效,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夫妻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确属婚姻无效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无效婚姻的申请人如下: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基层组织可以申请;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