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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

2021.09.23 合同纠纷 26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属旅客原因不按时到站乘车的,或旅客违约在先造成的。二、不可抗力免责。包括两种情况: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可适用公平原则来平衡旅客和承运人的利益。三、第三人原因免责。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情况较复杂,一般承运人不能免责。但如果在此过程中,承运人对旅客尽到了告知义务、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及求助义务,可减轻或免于承担责任。要指出的是,对于上述免责事项,承运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蒙特利尔公约全文
报告编号:NO.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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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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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运人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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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9 193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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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区别在于承运人就是实际运送货物的人,托运人是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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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少威律师 2023.01.03 220人看过
  •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什么

    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何子豪律师 2023.10.08 136人看过
  • 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

    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代位求偿是理赔的重要环节,而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存在的争议一直困扰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当事人。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一)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二)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三)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李键键律师 2019.07.24 16320人看过

赵纯勇

重庆昌佺律师事务所

赵纯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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