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可以被收养的人有哪些

可以被收养的人有哪些

2022.12.06 婚姻家庭 145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丧失父母的不满14周岁的孤儿。何谓孤儿,词典上有两种解释。一谓死了父亲的儿童,如孤儿寡母一词。二谓父母双亡的儿童。为了避免歧义,收养法写明孤儿指丧失父母的儿童。孤儿失去了父母,可以被他人收养,以重新得到父母的温暖。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其他儿童。弃婴指被遗弃的婴儿。弃婴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可以被收养。弃婴长大了仍查找不到生父母,便不能再称其为婴儿,该未成年人即归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其他儿童之列。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14周岁的子女。生父母有特殊困难,确实无力抚养自己的不满14周岁的子女,该子女可以被他人收养。有特殊困难与无力抚养是因果关系。因有特殊困难而引起无力抚养则可送养子女。虽有特殊困难但有能力抚养,仍不能送养子女。
法律依据
1、《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法》第七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限制、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不受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年龄相差四十周岁的限制。
报告编号:NO.202212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2364

    精选解答
  • 30703862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收养成年人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收养一个人不仅要求收养人具备相应的法律条件,还要求被收养人也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收养成年人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为了解答大家的困惑,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感谢大家的阅读。
  • 残疾人能被收养吗
    残疾人能被收养吗?残疾人能被收养吗?1.未育或仅生育过一名子女。2.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以确保被领养者得到良好的生活、教育及安全保障。3.无任何医学上认定为不宜领养子女的疾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残疾人能被收养吗
    残疾人能被收养吗?残疾人能被收养吗?当父母不幸离世后,为确保家庭的延续与稳定,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生前所遗留的财产。另外,在此处所提及的“子女”概念应作广义理解,不仅涵盖了亲生的子女,还应包括养子女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对于哪些人可以被收养?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依据《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更多关于哪些人可以被收养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夫妻之间只有一人同意收养孩子,可以收养吗?
    你好!收养孩子须夫妻双方都同意。
  • 我是糖尿人可以收养孩子么
    收养人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收养照顾了十五年的流浪智障人能认证收养关系成立吗
    须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 残疾人收养一个孩子没有倒30岁可以收养吗
    不可以,收养法对此有明确规定,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收养收养孩子收养孩子在哪收养孩子在哪登记申请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