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头形式的委托合同成立需满足四个条件: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委托事项明确;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合同才能依法成立并生效。

遗嘱有多种形式及成立条件,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等;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等;打印、录音录像遗嘱均需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在危急时可立;公证遗嘱要经公证机构办理。

口头遗嘱成立需满足危急情况(如突发疾病等无法用其他方式立遗嘱)、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内容明确具体等条件,危急情况消除后能书面或录音录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司法认定较严格。

口头遗嘱成立需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处于危急情况无法以其他方式立遗嘱;二是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三是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四是危急情况消除后若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立遗嘱,口头遗嘱无效。

成立口头遗嘱需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处于危急情况,危急解除且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无效;二是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三是遗嘱内容明确;四是见证人要如实记录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