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1、口头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口头转让协议是生效的,双方可以根据口头协议并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但一方否认的情况下,单凭口头协议是无法证实该协议是否生效的。口头转让协议的变数比较大,双方事后也很容易因为转让的内容而产生纠纷,最终会影响到彼此的权益或是各方面的内容等等。
口头合同有效,但是必须具备合同生效的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备缔约能力;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3、合同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1、口头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生效: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依法成立;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见我国法律采纳了到达主义。但对于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