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是不可以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仅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可以办理。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入室盗窃被关押在看守所能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法定条件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了、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
入室盗窃被关押在看守所能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法定条件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了、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
取保候审跟送进看守所的时间长短没有必然联系,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有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视情节而定,情节越严重的越难取得取保候审,但是对一些特殊原因的刑事被告人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已经判了拘役是不能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案件在刑事诉讼期间采取的强制措施。拘役是刑罚,已经判了拘役说明此时刑事诉讼活动已经结束,所以已经判了拘役是不能取保候审的。
从看守所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变更,只是对其暂时解除羁押措施,并不免除后续的审判程序,对于看守所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判刑仍要取决于法院的审判。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批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取保候审后是否还能关在看守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取保候审后,如果没有违反取保候审期限应遵守的规定,案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关在看守所。如果检察院认为不适宜再取保候审的,随时可以作出逮捕决定,能关在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