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场庭审或谈判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律师需要凭借专业的知识、敏锐的判断力和出色的应变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江苏高瞻
律师事务所的陈清律师,就曾在多个案件中经历了激烈的交锋,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
建工欠款案:击破央企抗辩防线
在跨省高速施工企业诉大型央企建工欠款案中,被告央企来势汹汹。央企提交《知情告知书》《供应商
承诺书》,主张项目部无结算授权,否认466万总工程款;还拿出仅用于财务走账、未实际履行的材料
买卖合同,试图将建设
施工合同歪曲为材料买卖合同,大幅削减欠款本金;其法务团队更是当庭逐条否定原告全部证据效力,庭审对抗强度极大。
面对如此强大的攻势,陈清律师有着清晰的判断。他认为原告包工包料、按施工面积交付工程成果,完全符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征,案由应认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结算协议构成
表见代理,央企内部权限限制文件不能对抗外部善意施工单位;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有四组证据相互印证;但税费差额诉请因结算协议未提及且无合同约定,难以得到支持;
律师费诉求因结算协议有明确约定,应当胜诉。
在庭审质证对抗节点,陈清律师针对被告“项目章无效、系买卖合同”两大核心抗辩,逐一提交内部审批截图、实际付款凭证、项目经理签字工程量单,当庭驳斥无权代理、虚假买卖合同主张。最终,
法院全面采纳原告代理意见,本金、律师费两项核心诉求全部胜诉。这充分体现了陈清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深厚的专业功底,他深谙建设工程领域
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善于处理复杂疑难案件。
分红欠款案:调解中化解多方难题
在项目中途退出产生分红欠款案中,被告也给原告维权带来了诸多挑战。机电企业极有可能主张分红属于企业债务,自然人只是项目经办人,拒绝承担连带还款义务;被告资金规划有限,希望拆分多期偿还欠款,缺少违约约束条款会让原告维权成本增加;结算证据简易、合作协议条款简略,也为对方庭审抗辩提供了机会。
陈清律师分析后判断,分红债权合法有效;可在法院调解阶段促成自然人被告认可连带清偿责任;调解优于一审判决结果,能直接落地连带付款责任;应在调解协议中增设逾期付款违约金;还可适当取舍诉讼诉求,优先保障本金顺利收回。
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陈清律师在诉前和庭审调解阶段向被告释明法律后果,把控分期时间,规划四期付款周期,要求增设20000元逾期违约金。经过多轮协商,促成自然人被告同意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最终,案件通过调解顺利解决,落实了连带清偿责任,设置了逾期违约保障。陈清律师在
公司治理、商事合同履约风险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得到了充分体现,他总是以客户合法权益为核心,注重事前风险防范和事中流程管控。
陈清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严谨的证据思维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庭审和谈判的交锋中,为当事人成功化解了各种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