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寅寅律师身兼数职,每一个身份都彰显着她的专业与价值。她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这一身份意味着她能接触到法学研究前沿,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法律动态和理论知识,为她的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作为
安徽安然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吴寅寅律师承担着重要责任。她带领团队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事务,凭借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在她的带领下,律所业务得以拓展,为更多客户提供了法律服务。
同时,吴寅寅律师还是
芜湖市鸠江区
法院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她充分发挥沟通协调能力和法律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她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让纠纷在平和氛围中得到解决。
此外,她还是芜湖市市直律师事务所联合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社员。这些身份让她在不同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展现了她的社会责任感。
吴寅寅律师先后担任
北京电科智擎科技有限
公司、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局、安徽凯进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单位、国有企业、企业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她为企业和政府单位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帮助他们防范法律风险、处理法律事务。她深入了解企业的业务和运营模式,为企业制定个性化法律解决方案,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对于政府单位,她为其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参与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保障政府工作顺利开展。
吴寅寅律师在处理跨国
离婚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经验和较强能力。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她处理的一起跨国离婚纠纷案。
案件过程
2016年,原告S某与被告T某(马来西亚籍)在同一公司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17年5月5日,双方在安徽省民政厅
登记结婚,婚后未
生育子女。然而,由于双方在文化背景、生活习惯、性格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婚后感情始终未能稳定建立。自2022年2月28日起,双方正式
分居,期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感情彻底破裂。
2023年6月5日,原告S某委托安徽安然律师事务所吴寅寅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安徽省芜湖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被告虽身在马来西亚,但经过原告与其多次沟通,被告提交了书面答辩状,表示同意离婚。
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不公开
开庭审理本案。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质证权利。吴寅寅律师代为提交了原告
身份证、被告
护照复印件及
结婚证原件等证据,充分证明了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事实。考虑到案件涉及涉外因素,吴寅寅律师还联系翻译公司对相关案件材料进行翻译,并提供翻译文本给法院,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两个一起搭伙过日子的人,因为合不来,分开住了两年,而且也没办法再和好,那这日子就没法过下去了,法律就允许他们分开。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原告S某与被告T某自2022年2月28日开始分居,到起诉时已经超过两年,这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规定。吴寅寅律师通过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了双方的分居事实,支持了案件的走向。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的责任划分,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系跨国婚姻,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好,双方自2022年2月28日开始分居至今,且双方失去共同生活的基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准予原告S某与被告T某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S某负担。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如不服可在十五日内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案心得与人文关怀
吴寅寅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深刻认识到跨国离婚案件的复杂性。作为原告代理人,她的工作重点并不在于“争胜”,而在于帮助当事人高效、体面地结束一段已经没有感情的婚姻。
在程序上,吴寅寅律师确保被告在马来西亚的送达合法有效,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判决效力,体现了她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对法律程序的尊重。在证据方面,她完整呈现双方感情基础薄弱、长期分居、无和好可能的事实链条,为案件推进奠定了基础。同时,她还注重对当事人的情绪疏导,当事人虽为原告,但内心复杂,她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帮助其理性面对婚姻结局。
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案件圆满结案。当事人也对吴寅寅律师表达了信任与感谢。作为律师,能帮助当事人走出情感困境,重启人生,这就是吴寅寅律师的职业成就感。
吴寅寅律师用她的专业知识和人文关怀,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成为他们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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