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诉求是什么
可撤销行为在撤销前是有效的民事行为,只有在撤销后溯及开始发生无效后果,其效力“有效”或“无效”有待表意人定夺;
而效力未定行为的法律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在确定前既非有效亦非无效,究竟有效或无效有待第三人定夺。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撤销的前提,是生效,只有先解决是否生效的问题,才能在判断生效之后再看是否可撤销。也就是说,既然已经存在效力未定,当然得先解决效力未定的问题,如果确定有效,才能进而判断是否可以撤销。这就是个逻辑上的先后问题而已,没那么复杂吧。
你好,拒绝追认的话,合同无效,希望可以帮到你。
您好,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看您这边是否予以追认,如果追认的话则可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