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空白合同是不是效力待定合同,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签订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权代理人,合同就是效力待定。如果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属于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并不属于有效的法律合同。此类合同尽管已然正式建立起来,但它们必须得到相关方行使追认权利之后才能得以生效或者恢复到原有的无效状态。

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代理权或处分权欠缺使效力不确定,有待有权人表示确定效力的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无权代理人订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二者区别明显。可撤销合同成立生效,因法定事由可请求撤销,撤销前有效,撤销后自始无约束力。效力待定合同效力不确定,需特定行为追认才生效。二者在多方面均不同。

合同效力属于待定,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情形。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可以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关于什么是合同效力属于待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