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质量致损引赔偿纠纷,律师精准维权助当事人获赔
解析
案例引入:混凝土质量问题致损失
吴某承接了农村自建房翻建工程,为了完成屋顶浇筑施工,他从周某处采购了商品混凝土。然而,房屋浇筑完工拆除模板后,却出现了严重问题,屋顶出现明显裂纹、下沉等状况。房屋业主随即就工程质量问题向吴某提起诉讼。经司法鉴定,确认房屋质量缺陷主要原因是混凝土抗压强度不足。无奈之下,吴某对案涉房屋进行拆除重建,这无疑产生了大额经济损失。为了追索赔偿,吴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委托了专业律师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要求销售方周某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被告抗辩:多方质疑责任归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周某提出了多方抗辩。首先,他否认双方存在商品混凝土买卖关系,主张自己仅仅是居间介绍人,试图让大家相信无法证实案涉问题混凝土是由他提供的。其次,周某对房屋质量鉴定结论不予认可,他认为鉴定没有排除施工工艺、养护、地基沉降等其他影响因素,不能直接将责任归咎于混凝土质量。再者,他辩称签署损失确认单据是受吴某欺诈,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最后,周某主张吴某作为施工方未履行货物检验义务,且擅自拆除重建扩大了损失,认为吴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同时还对重建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适用标准均提出异议,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出击:精准应对逐一击破
接受委托的程向玲律师,是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的专职主办律师,拥有近九年一线法律服务经验,长期深耕潍坊本地司法环境,在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全面梳理了案件证据链条,整合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三方签字确认的损失单据、另案庭审笔录、司法鉴定文书等全部材料,针对对方的抗辩逐一进行了有力的回击。
锁定买卖关系
程向玲律师结合完整的沟通、付款、供货相关证据,以及被告在另案中的自认事实,充分证实了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关系,成功推翻了对方居间身份的主张。这一步骤非常关键,因为只有确定了买卖关系,才能进一步追究销售方的责任。
明确质量责任
案涉混凝土质量缺陷属于隐蔽瑕疵,无法通过外观常规检验发现。而且专业司法鉴定已经明确质量问题是房屋损坏的主要原因,被告未能举证存在其他致损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由销售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程向玲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为确定责任归属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否定欺诈抗辩
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签署书面文件的法律后果。他主张被欺诈签字却无有效证据佐证,也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所以该抗辩依法不能成立。程向玲律师在这一点上,准确把握了法律要点,让被告的欺诈抗辩不攻自破。
厘清损失范围
程向玲律师结合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三方共同确认的费用明细,逐项核对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区分直接损失、鉴定费用等项目,依法主张合理的赔偿金额。这不仅体现了律师的严谨细致,也确保了委托人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裁判结果:合法权益全面维护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采纳了程向玲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作为混凝土销售方,因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周某向委托人吴某赔偿重建费用、鉴定费用等共计一定金额;案件相关诉讼费用、鉴定费用亦由被告主要承担,吴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
这起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建筑工程中,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至关重要。当遇到质量问题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像程向玲律师这样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能够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面对类似的法律问题时,我们要相信法律的公正,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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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向玲律师
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潍坊
擅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程建筑
律师简介
程向玲,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专职主办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山东省律师协会正式会员,自 2017 年 5 月正式执业,至今拥有近九年一线法律服务经验,执业地点为山东省潍坊市,长期深耕本地司法环境,专注各类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是潍坊地区实务经验扎实、口碑良好的资深执业律师。
执业以来,程向玲律师始终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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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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