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拘传必须经院长批准,并且拘传应当发拘传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1. 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2. 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3.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4.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5. 被害人若是有规定中执行机关拒执情形的发生,可以自诉案件。根据不同的自诉分类,按程序诉讼。根据法院规定对拒执被告人进行处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可见,所谓的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或者辩论的情况下,合议庭经过审理所作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到庭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审理活动正常进行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
一种是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不容否认,缺席判决,对解除那些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审理缺席离婚案件时出现的困难亦不容忽视。
起诉离婚中对方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以公告向被告送达,公告期满,即视为已经送达给被告了。根据规定,法院用包括公告在内的送达方式传唤被告后,经过合法传唤程序后,仍然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将会对被告产生极为不利,因为被告丧失了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权利,容易使得原告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作为原告一方,也不能因为被告可能缺席而抱有侥幸心理。
离婚开庭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被告进行传唤;如果案件要求被告必须到庭,且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如果不是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则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