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再婚家庭来带的孩子如果形成的是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并且形成扶养关系的,是具有继承权的。2、如果未和继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可以依遗嘱继承遗产。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再婚家庭来带的孩子如果形成的是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并且形成扶养关系的,是具有继承权的。2、如果未和继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可以依遗嘱继承遗产。3、如果没有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也没有遗嘱的,无法继承。4、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法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同样享有继承权,可以依法分配遗产。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再婚家庭来带的孩子如果形成的是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并且形成扶养关系的,是具有继承权的。2、如果未和继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可以依遗嘱继承遗产。3、如果没有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也没有遗嘱的,无法继承。4、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法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同样享有继承权,可以依法分配遗产。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养子女有房产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是否有房屋继承权依情况而定。继子与继父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有继承权,可以继承房产;继子与继父母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没有继承权,不可以继承房产。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包括: 1、继子女受继父母抚养的,一个继子女在未成年时期受到继父母的抚养,适用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继子女赡养继父母的,该继子女可以被认定为其继父母的子女,具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
丧偶的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具有继承权。首先,房产继承权属于继承权的一种,继承权具有与一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的特点,但不是身份权。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法律基于自然人的一定身份而赋予自然人的。其次,继承权的继承身份,是按照一定的继承顺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儿媳在法律上享有继承权。
丧偶的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具有继承权首先,房产继承权属于继承权的一种,继承权具有与一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的特点,但不是身份权。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法律基于自然人的一定身份而赋予自然人的。其次,继承权的继承身份,是按照一定的继承顺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儿媳在法律上享有继承权。
租赁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遗产继承。因为承租人不具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如果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