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权不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设立,其设立需通过书面合同或遗嘱以外其他方式实现,如特定法律关系中基于法律规定产生。居住权是用益物权,旨在保障特定人居住使用权益,遗嘱主要用于处分财产。

立遗嘱是否可以立居住权?立遗嘱时可设居住权,这是一种用益物权,有法律依据和实践意义。遗嘱人能为特定人设居住权,设立遗嘱要符合一般形式和实质要件。遗嘱生效后居住权人依法享有居住权,其设立要遵循规定和原则保障各方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立遗嘱是否可以立居住权?在遗嘱中,居住权问题可予以明确说明。无论该房产是否由被继承人生前所有,其都有权通过立下书面遗嘱的方式设定对该房产的居住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房屋是有用益物权的,房屋的用益物权包括居住权、承租权等,房屋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设立居住权一般要签订居住权合同,那么民法典中居住权是不是可以立遗嘱设立?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仅拥有居住权通常不能立遗嘱处分,因居住权具人身专属性。遗嘱是处分合法财产行为,居住权人仅享有占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能通过遗嘱分配。设立居住权需法定方式,以遗嘱设立也需遵循程序并办理登记,需依法律规定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