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权人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原则上该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除外,如果当事人约定可以由居住权人出租房屋,则其有该项权利。

居住权人一般不能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权是用益物权,具特定人身属性,主要保障居住权人居住利益。但当事人另有明确、具体约定时,居住权人可出租房屋,应按设立目的和约定行使权利。

居住权房一般不能出租。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用于满足特定人居住需求、保障其居住利益。居住权有特定人身属性,随意出租可能改变设立初衷。但若居住权合同另有约定且不违背相关规定,居住权人可按约出租。

居住权人原则上不能出租房屋,居住权是对他人住宅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设立目的是保障居住权人生活居住需求。出租房屋与居住权本质相悖,影响居住权人使用且可能侵犯所有权人权益,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居住权人能否出租房屋需视情况而定。设立居住权时有约定可出租,在约定范围内合法;没约定则一般不能擅自出租,因居住权侧重居住使用,擅自出租可能损害房屋所有权人权益。总之,关键在于有无相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