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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补偿一般有多少

2022.12.09 拆迁安置 1605人浏览举报
解析
居住权可以补偿,具体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方依据拆迁政策与他人共同取得安置房屋的居住权,即使共同居住的他人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也不能排除其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即享有居住权。在一方居住权人另行购买或租赁房屋并自动迁出安置房屋后,其居住权归于消灭,但其享有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经济补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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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利兵

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

尹利兵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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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补偿一般是多少
    你好 要看你的具体情况来定
  • 有居住权?拆迁补偿款
    居住权的权能,在第366条中讲得简单明了: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居住权人是否享有拆迁补偿权益
    您好,为了充分维护你的权益,需要详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再给出具体的法律解决方案。
  • 私房动迁,按面积补偿了,我户口在里面,因为面积小,从未居住过。如何认定有居住权有居住权?
    居住权的确定: 1、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 2、居住权人应严格限定于自然人,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3、居住权不具有转让性; 4、居住权的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身性; 5、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夫妻双方20年前离婚时,判女方对房子的一般只有居住权
    你好,你具体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是什么呢?可以将你想咨询的问题通过我的主页进行图文提交进行咨询,我给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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