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程建筑 > 建筑工程造价由谁定

建筑工程造价由谁定

2023.12.25 工程建筑 211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312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审计建筑工程造价有哪些方法

    审计建筑工程造价方法:工程造价审计方法——分组审计法;工程造价审计方法——对比审计法;工程造价审计方法——抽查审计法;工程造价审计方法——筛选审计法;工程造价审计方法——标准图审计法。

    张保明律师 2019.01.11 2137人看过
  • 对建筑工程造价确定方式的规定有哪些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应理解为是指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价款。建筑工程的造价,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商品和劳务的价格。

    张保明律师 2019.01.11 364人看过
  • 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收费标准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造价从业人员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而收取的资费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定,造价咨询服务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造价收费标准则是明码标价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保明律师 2019.08.09 10370人看过
  • 什么是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工程计价的三要素:量、价、费。广义上工程造价涵盖建设工程造价(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公路工程造价,水运工程造价、铁路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电力工程造价,通信工程造价,航空航天工程造价等。

    2018.11.05 6539人看过
  • 工程造价纠纷怎么鉴定

    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李赢律师 2020.03.30 607人看过
  • 工程造价纠纷怎么处理

    出现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仲裁或者诉讼解决。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李赢律师 2020.04.07 1120人看过
  • 工程造价和合同价的区别

    工程造价和合同价的区别:工程造价包括工程预算,预算只是工程造价的一部分,预算是按照施工图所作的工程预算造价,其价格是用的定额中的材料预算价格,和实际的市场价格是有差别的。

    刘丽律师 2019.08.13 118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工程造价鉴定的范围

    工程造价的鉴定的范围应通过对双方当事人争议事实的分析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时,法院可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如当事人诉前已共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建设工程作出了鉴定结论,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的,一般不予准许。

    张保明律师 2023.03.06 491人看过
  • 工程造价算错要坐牢吗

    如果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一般不需要坐牢。造价和施工质量是没有关系的,不必为施工质量负责任。另外还具体要看合同的具体细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

    张保明律师 2023.10.08 220人看过

杨章华

江西同茂律师事务所

杨章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工程建筑

  • 20

    精选解答
  • 33159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常用方法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常用方法有:全面审计法、标准图审计法、分组计算审计法、对比审计法、筛选审计法、重点抽查审计法。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改革刚刚实施,原有的定额计价和改革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正处在双轨并行,逐步过渡阶段,并贯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怎么定
    进行工程建设是一介非常复杂的事情,涉及到很多方面,例如土地征收、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等的内容,那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如何定的?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怎么定
    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怎么定?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怎么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如何定,法律是没有作出规定的,由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并且在合同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
  • 建筑工程造价员有期限吗
    建筑工程造价员从事的建筑工程相关的工作,一般和工程造价、预算相关,需要专业的相关知识,取得建筑工程造价资格证书,有很多人对从事这个行业很感兴趣,那么,建筑工程造价员有期限吗?下面由华律小编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 审计建筑工程造价有哪些方法
    工程造价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工程计价的三要素:量、价、费。那审计建筑工程造价有什么方法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改革刚刚实施,原有的定额计价和改革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正处在双轨并行,逐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