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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

2020.11.23 劳动纠纷 94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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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燕鹏律师 2019.08.05 1481人看过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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