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的时候没有考核分,所以没有办法减刑。特殊情况可以,即法律规定的几种重大立功表现。(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减刑的,只不过实践中可能比较困难。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以下情形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等。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法律上不可以。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我觉得是应该的,因为他们在精神上面的确是有问题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是不可以的。 减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了减刑适用的条件,主要是对国家做出重大贡献,并真诚悔罪,不包括抑郁症。
可不可以减刑要视情况而定,主要看是否符合减刑的条件,如果符合的可以申请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一般不可以,监外执行的时候没有考核分,所以没有办法减刑。但有以下这些特殊情况的,可以减刑,即法律规定的几种重大立功表现:(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等。
可不可以减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主要看是否符合减刑的条件,如果符合的可以申请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可以待在家里的。如果是在居住地进行监外执行是可以回家的。如果不是在居住地,需要到司法局进行申请。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