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 > 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2021.10.17 交通事故 153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 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李泽宇律师 2019.08.05 3346人看过
  • 交通责任认定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交通责任认定书一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若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刘新宝律师 2020.09.25 1509人看过
  • 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对方能提车吗

    交警应按程序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按程序提车。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刘纪伟律师 2023.08.09 218人看过
  •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签字生效吗

    一旦立案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去签收事故责任鉴定书,就说明立案交警部门已经做出对该起事故的责任鉴定,当事人签不签都不会改变这个责任鉴定。签字只是表示你知晓了这个鉴定,并非接受了这个鉴定。

    黄志峰律师团队律师 2020.07.03 1118人看过
  •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签字能理赔吗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签字能理赔,认定书不以当事人签字作为生效要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元琛辉律师 2020.06.17 1569人看过
  • 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保险理赔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李泽宇律师 2019.07.29 2663人看过
  • 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对方是否能提车

    交警应按程序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按程序提车。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刘纪伟律师 2023.08.11 151人看过
  • 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对方是不是可以提车

    交警应按程序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按程序提车。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刘纪伟律师 2023.08.13 270人看过
  • 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对方是不是能提车

    交警应按程序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按程序提车。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刘纪伟律师 2023.08.13 213人看过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