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书不签字能理赔,认定书不以当事人签字作为生效要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应按程序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按程序提车。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如果需要签字,应该是送达签收。一方不签字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关系。一方如果不同意责任认定的结果,只能采取向上级申诉的方式。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也是可以的。如果当事人不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交警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出具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的,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没有特殊情况,交警应当及时出具放车单。如果受害方害怕最终得不到赔偿款,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也是可以的。如果当事人不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