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一个证人证言有效吗

交通事故一个证人证言有效吗

2019.03.20 交通事故 173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证人证言有以下特点:(1)证人证言必须是证人对案件事实所感知、记忆的情况。(2)证人证言具有不稳定性和多变性的特点。其原因主要是:一是言词证据本身所固有的特征,即易受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影响干扰;二是可能遇到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三是证言的形成过程每个阶段可能有误差。(3)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只有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才能成为证人。另外,由于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在诉讼活动中,必须坚持“证人优先”原则。证人证言的意义在于它与诉讼中其他证据相比,特别是同其他言词证据相比,其客观性更强;与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相比,其客观性更强;与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相比,证人证言更为生动、具体、形象,对案件事实揭露得更为深入。证人证言属于言词证据,同实物证据比较,具有生动形象、具体的优点,但在证明力上客观性较差,容易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每个证人的情况不同,在案件事实的感觉能力、记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千差万别,即使是一个诚实的人提供的情况,也可能有失真的可能。因此,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按照证人证言形成的三个阶段,即感受、记忆、陈述三个阶段,判断证据力的大小与强弱。在感知阶段,证人在生理、心理、神经等方面有较大差别,有的敏感,有的迟钝,有的准确,有的时常发生差错,有的人对某一种事物特别敏感,见其所长,而对另一种事物却感到迟钝,见其所短。在记忆阶段,人的记忆力因人而异,通常人的记忆能力与遗传因素、年龄、职业、健康状况具有直接的关系。一般而言,健康的人比长期患病的人有更好的记忆,年轻人往往比老人有更好的记忆能力。另外当客观事物发生时,是否对其保持高度的注意力或者是否努力地进行细心的观察,也对记忆的长久性与准确性产生很大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对某一客观事物的记忆会逐渐的淡忘或模糊。这些因素都不能忽略。在陈述阶段,证人证言的证据力取决于证人对其发现的客观事物加以再现的表达能力,这种表达能力与证人的语言文字水平和逻辑思维模式具有密切联系。2.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要审查证人证言所表达的内容与案件事实是否有关联性,有何种关联性。如果证人证言与案件事实本身并无关联,即使在内容上符合客观事实,也无证据价值。另外还要看证人证言与其它证据之间有无矛盾之处,证人证言与被确认的案件事实之间是否相互吻合,有无矛盾之处。当证人证言与其它证据出现矛盾,或者与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相抵触的,应结合其它证据相互印证,必要时还可依法补充收集证据。相对来说,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审查判断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以确定其证言的倾向性,判断其真实程度。从广义而言,如果证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包括亲属、朋友关系或存有恩怨等对立关系,就可能影响证人证言的客观真实性,以至于削弱证据力的程度。在司法实践中,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4.审查认定证人的品格、操行对其证言是否产生影响。一般而言,品格、操行一贯优良的证人其证言有更大的真实、可靠性,反之,其证言的真实可靠性就较弱。但是对此也不能一概而论,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应以证人的身份、地位、荣誉作为认定其证言证明力的唯一标准。5.审查判断证人的作证能力。证人的作证能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基本上是相适应的。根据自然人生长发育的不同年龄阶段和智力状态,可判断某人是否具有作证能力。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不能作证。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6.综合对比,实物验证。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干扰影响,证人证言在证明力上存在着不稳定性和多变性。在诉讼活动中通知证人到案难,到案后说实话难,通知证人到法庭上接受质证就更难,及使提供了证言,翻证的也屡见不鲜。因此,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必须做到对全案证据综合对比,并贯彻实物检验的规则,任何一份证言必须要经得起实物验证,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64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报告编号:NO.201903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证人证言的证明标准

    首先,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也就是对证据能力的审查,看它是否有准入资格。要强调自愿性原则,看证人是否自愿作证,还是公安人员采取逼供、诱供、欺骗的方法取得证据。

    李键键律师 2019.03.13 3041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证人证言有效吗

    证人证言经过法院审查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除了证人证言,证据还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王衍祥律师 2020.07.14 2096人看过
  • 证人证言一定会被采用吗

    证人证言不一定会被采用。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有限的,法官在判断证人证言时,要将证人证言中的假性事实予以抛弃,保证案件的客观情况,才能予以慎重定案。一、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以合法途径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二、证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2、证人作证的义务性。3、强制性。三、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有: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2、诉讼代理人与证人的地位是冲突的,因此诉讼代理人不能在一个案件中既做代理人又作证人。3、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诉讼的检察人员如果在自己参与的案件中作为证人就可能影响审判的公正性,因此这些人不能在案件中作为证人。

    秦江华律师 2024.04.07 27人看过
  • 诉讼中证人不出庭其证人证言有效吗

    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证人应当亲自到庭接受询问,否则将承担证人证言证明力弱的风险。而一项证明力较弱的证据只能起辅助性证明作用,是不能单独使法官相信一个事实的。

    孙政律师 2019.08.22 4494人看过
  • 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

    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证人提供的证言只要其能将这些事实陈述清楚即可,并不要求证人对这些事实作主观上的评价。

    李键键律师 2019.08.14 1163人看过
  • 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如何

    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应作为证言的内容;证人的分析认识或者法律评价也不能作为证据。证人证言应是自己亲自所见所闻,如果是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也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内容。

    王楠律师 2018.11.29 1635人看过
  • 只有证人证言能定罪吗

    不可以。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可以将其作为定罪证据;如果只有一个证人证言,而无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不能对被告人定罪。

    刘辉律师 2020.03.29 3369人看过
  • 离婚证人证言的特点是怎么

    证人证言特点:(1) 夫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不具有公开性及社会性;(2) 证言内容往往具有主观性;(3) 证言内容往往并非来自亲身感知;(4) 当事人往往对证人证言具有依赖性。

    顾斌律师 2019.01.04 1033人看过
  • 证人证言公证流程怎么走

    选择受理机构。证人证言是证人所作出的一种民事行为,虽然公证的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将证人证言也明确列为不受地域管辖的公证类型,但根据公证有关条例的立法精神,证人证言类似于声明,也应不受地域所管制。原则上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公证机构。

    李键键律师 2019.12.25 2049人看过

秦江华

北京市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

秦江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 53216

    精选解答
  • 60310656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如何有效质证到庭证人的证言?
    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对其进行质证: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
  • 证人证言不出庭作证的证言有效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此时证人的证言是有效的。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维权,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 律师取的证人证言有效吗
    在我们国家办案讲求证据,证人证言是我国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谁搜集呢?律师取的证人证言有效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 交通事故一个证人证言有效吗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是否为谁的责任,还需要目击者的证词等,但是一些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现场没有其他的人,只有一个目击证人。警方在收集证据的时候,面对只有一个交通事故证人的情况也颇为烦恼。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 交通事故一个证人证言有效吗
    关于交通事故一个证人证言有效吗,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交通事故一个证人证言有效吗交通事故一个证人证言有效。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证人证言必须是证人对案件事实所感知、记忆的情况。证人证言是否有效需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