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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天数怎么认定

2022.12.06 交通事故 1782人浏览举报
解析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报告编号:NO.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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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江华

北京市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

秦江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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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现在人在上海吗?或者方便跟我具体沟通一下细节吗? 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交通事故而受伤住院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误工费。如果肇事方不愿意赔偿误工费,受害人可以和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索要误工费。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昔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一方面,劳动能力的有无不能以退休年龄作为唯一判断标准,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到退休年龄后还可以从事正常劳动,并能获得一定收入。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人因无法正常劳动而产生的损失,其具有一种补偿的性质,如果超过退休年龄的受害人因遭受伤害而耽误了之前从事的有偿的社会劳动,必然会使其本应获得的退休费以外的劳动收入减少,就应当得到合理的误工补偿。另一方面,民事法律关系中,法无禁止即自由,现行法律均未对受害人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未排除超过退休年龄的受害人主张误工费的权利。所以,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在从事劳动,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收入减少,那么其要求赔偿误工费就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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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具体事情什么样的 建议联系本律师处理事情 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误工天数是伤着住院的天数还是在家休养的天数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为您解答: 建议细化问题,清晰描述。 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请查看我的联-系-方-式-, 建议进一步,通,话咨询(60威60信同步),详细描述所遇问题,我们会给您更详尽的法律意见。 2022年07月06日 12点33分
  • 您好,交通事故骨折对方全责,没住院误工费和误工天数是怎么算
    误工期可以鉴定。误工费根据你的误工期以及收入标准来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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