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时效届满,义务人可抗辩。义务人同意履行或已自愿履行的有特殊规定。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权利人应及时维权。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可延长。存在特殊情况会引起时效中止、中断,权利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中要注意时效问题。

向人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受害人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几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超三年诉讼时效,对方抗辩成立受害人胜诉权或受影响,涉纠纷时要留意时效维护权益。

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受污染损害时起算。这考虑到污染损害发现有时间差,时效过短不利维权。诉讼时效还可能出现中断、中止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