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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2019.12.29 交通事故 109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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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法院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的主管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即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的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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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是哪些

    管辖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一)地域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等法院管辖。即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有:(1)重大的涉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3)重大的涉港、澳、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4)诉讼标的金额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济纠纷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刘纪伟律师 2024.01.24 4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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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赵鹏律师 2020.04.23 1386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李泽宇律师 2019.08.02 11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具体如下: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李泽宇律师 2019.08.02 120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开庭前;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秦江华律师 2019.01.31 1135人看过
  • 怎么要求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

    发生交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受损失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刘纪伟律师 2022.06.23 1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调解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或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各方当事人有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并向当事人发送空白调解申请书。

    李泽宇律师 2019.08.05 1143人看过

蒋莉圆

江苏瀛镇律师事务所

蒋莉圆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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