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四级伤残:70%。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2.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四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20年。受害人还可索赔以下项目的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2、财产损害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所载财产损失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等。3、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自身情况及责任的大小等情况进行确定。
四级伤残评定标准: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四级伤残标准如下:(1)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2)面部中度毁容;(3)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4)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5)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6)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7)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8)双侧颞下颌关节骨性强直,完全不能张口;(9)肺叶切除后并胸廓成形术后;(10)肺叶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后。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7、七级伤残,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8、八级伤残,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9、九级伤残,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和一般情况下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类似的,只是说和一般的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不同的是,在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中,没有对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进行规定,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四级医疗事故不存在人员死亡的情况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等其他情形。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等等。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七级伤残赔偿8年。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