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要内容是:交通事故时间:X年X月X日X时,天气:雨交通事故地点,道路状况:湿滑,当事人基本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经过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交通事故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首先,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警管理部门作出。如果当事人过后报警导致交警部门无法认定双方责任的,当事人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过错的,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有错,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受理复核申请后,交管部门会作出符合决定。如果确有错误,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一)事实不清的;(二)主要证据不足的;(三)适用法律错误的;(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