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书达不成协议,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就事故损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也就是说,调解与起诉两者皆可,调解失败不影响当事人起诉的权利。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递交起诉状,带好身份证(要交复印件)和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状要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诉讼时效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份赔偿协议,并重新计算赔偿金额,对于有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对交通事故调解不服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