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刑事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公正判决
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张俊雄律师。他是
广东振通玉合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8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419201810073196,服务地区为
东莞。张俊雄律师毕业于广东培正学院法学专业,获本科学士学位。他在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离婚等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多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
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予起诉、
缓刑等理想效果。下面为大家分享他办理的一起
故意伤害案。
故意伤害案引发关注
2016年12月20日清晨,一起
交通事故在
博罗县园洲镇水电路引发了一场激烈的冲突。被告人田某(化名)与被害人吴某(化名)因事故发生争吵,进而相互推搡打斗。在冲突过程中,田某击打了吴某头部,吴某晕倒后被紧急送医。经诊断,吴某为前交通动脉瘤破裂并蛛网膜下腔出血,虽经多轮手术治疗,但最终于2017年1月15日不幸死亡。
公诉机关以
故意伤害罪对田某进行指控,如果
罪名成立,田某将面临显著偏重的量刑。
精准辩护策略制定
张俊雄律师介入此案后,迅速精准梳理核心争议点,并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
首先,否定故意伤害主观故意。张俊雄律师提出,田某的行为仅仅是一般的殴打,他并没有追求或放任被害人死亡的意图。在当时的冲突情境下,田某的行为更多是出于一时的冲动,而非蓄意伤害。
其次,论证死亡结果系“多因一果”。被害人自身患有脑动脉瘤,田某的轻微外力仅仅是诱发因素。而且,田某对被害人患病情况并不知情,这符合“疏忽大意的过失”特征。也就是说,田某并非故意造成吴某的死亡,而是由于疏忽没有预见到可能的后果。
最后,强调被告人家属已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10.5万元,积极弥补损失。这一行为体现了田某及其家属对被害人的歉意和承担责任的态度。
成功轻判彰显专业价值
经过张俊雄律师的努力辩护,
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原本可能面临较重刑罚的田某,最终以
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一年
有期徒刑,实现了大幅轻判。这一结果不仅为田某争取到了相对公正的判决,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在这起案件中,张俊雄律师凭借其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他的成功辩护,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我们看到了专业刑事辩护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张俊雄律师会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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