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因收集证据需要对车辆进行扣押的,最长的扣押期限为六十天。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定责,因为法律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而认定书中会写明事故的责任划分结果,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
当事人撞人导致车辆被扣的,一般在三十天左右可以取车。若交警部门出于调查取证目的,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一般时间为三十天左右;若事故情况复杂的,交警部门可以申请上级延长扣车时间,但一般不超过六十天。交警部门扣留车辆的,需要妥善保管。
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因此,需要自行前往交警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后结案。
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因收集证据需要对车辆进行扣押的,最长的扣押期限为六十天。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
车辆租赁被扣分起诉状
免费查看车辆被扣起诉状怎么规定
免费查看无故被扣分行政复议申请书
免费查看被告不领取起诉状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车辆租赁被扣分起诉状【简易版】
免费查看学生因擅自取走被扣押车辆而被判定为盗窃,此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免费查看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