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车辆损害赔偿按照当事人双方责任比例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车辆因发生事故而贬值的损失,不属于受害人获得赔偿的理由,但如果车辆因事故而受到损害的,车辆所有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除非是达到了相应的程度,这个精神损失费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所谓“少数特殊、极端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虽非营运车辆,却因车辆贬值对车辆所有人的收入造成了巨大影响的。(二)势必严重影响车辆使用寿命和状况;(三)车辆虽未灭失但主要部件严重受损。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里面很多都是根据实际情况实际消费决定的。
车辆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当事人双方责任比例承担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分责任为三七分的,能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37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的有关费用,职工或者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