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内的账户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公积金可取出来的情形如下: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满足条件是可以取出来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内的账户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1、办理人要到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2、申请人也需要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3、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此加以审核。4、办理人做好自己的工作后,就要交给工作人员办理了。5、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死亡, 3、参保人出国定居,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5、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部分的,单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