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拆迁,属于土地征收范围。可以获得农场占用的土地补偿、家庭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具体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现状等情况并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后制定。律师建议: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后,及时将自己对拆迁补偿的意见反映给当地政府土地征收部门,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合法权益。
家庭农场拆迁,属于土地征收范围。可以获得农场占用的土地补偿、家庭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具体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现状等情况并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后制定。律师建议: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后,及时将自己对拆迁补偿的意见反映给当地政府土地征收部门,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合法权益。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1、申请人必须是农村户籍或者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2、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以本家庭为主,无长期雇佣工人,或者长期雇佣工数量不超过本家庭务工人员数量。3、申请者的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并且净占比要超过80%以上。4、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关农业技能培训,经营范围以谷物、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以及水产养殖为主要经营项目,可以种养结合或兼营相应的农场休闲观光服务。5、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过流转过来的,应在合法的基础上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6、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应具备一定的土地经营规模。从事稻谷、小麦、玉米等谷物种植的,土地经营规模应为100亩以上。从事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的,土地经营规模应为30亩以上;从事水产养殖的,土地经营规模应为50亩以上;从事种养相结合的,其土地经营规模应当达到上述标准下限的70%以上。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1、《农场申请书》;2、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养殖业需提供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的检疫证明;3、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户口本复印件);4、相关财务资料;5、家庭农场全貌照;6、有产品注册商标、产品和基地认证的提交相关复印件。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国营农场不具备失地职工基本安置条件的,各地应将失地职工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再就业体系。具备安置条件的,在安排失地职工新的劳动岗位后,国营农场可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于农场基本农田的建设保护和补充社会保障资金。
对国营农场进行承包的,签订的承包合同可以作废,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就作废。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