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等。
借条要规范,则应当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正文应当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数额,包括大写和小写;还款的期限和方式;借款的利率;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内容,并且借款人应当在最后落款处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
有效。借条上面附加内容有效,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只要合同是借款人和出借人自愿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就是有效的,生效日期不明确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生效时间不明确的一般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并生效。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房合同包含的条款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三)租房用途;(四)合同期限;(五)房租及支付方式;(六)房东责任;(七)房屋改动的规定;(八)转租的约定;(九)违约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