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永远以“初次领证日期”的日期为起算日期(换证后新的”有效起始日期“便是驾驶证新记分周期的开始日期),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
不及时处理违法处罚的,扣分记录会累积到下一记分周期。如果A照或B照在记分周期结束没被扣分,免年审;营运司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异地审验;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B照以上驾驶证将降级等。
不及时处理违法处罚的,扣分记录会累积到下一记分周期。如果A照或B照在记分周期结束没被扣分,免年审;营运司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异地审验;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B照以上驾驶证将降级等。
机动车驾驶证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计算方式,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最后一天可以处理扣分,但是最后一天处理的违章扣分,会算在了新的计分周期,消耗下一个周期的记分。所以不要等到最后一天再去处理扣分,安排好时间提前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不能清零。下一个周期交罚款,扣下一个周期的分,不能清零。扣分以交罚款日期计算,交款日期为相应的扣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本来就可以这样处理的,不然驾驶证吊销的就更多了,尤其是大货车的,每年的12分都不够扣的,所以交通部允许一个行车证最多只能有3个驾驶证来处理,超过3个是不允许的,这个是规定。
从初次领证日期算起,每隔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