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过复议的案件,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起诉行政作为时,取一般起诉期限和最长起诉期限的交集(参见《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原告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个是一般起诉期限。
根据2014年修正的我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一定要在上诉期内上诉,否则,逾期不提起上诉的,则第一审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经过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所谓“起算日”就是指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若干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日”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当事人就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事由提起诉讼的期限,该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起诉期限的确定主要依据两个时间点,即“起算日”和“起诉日”。只要确定了这两个时间点,那么二者之间的期间就是判断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的根据。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