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概况
双方经自由恋爱后
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然而,因婚前相处时间短、了解不足,婚后矛盾频发,夫妻感情逐渐淡薄。女方首次
起诉离婚,考虑家庭和子女,在调解阶段撤诉,给男方改善关系的机会。但男方并未改正问题,双方关系持续恶化,婚姻失去存续基础。女方再次委托胡海惠律师提起
离婚诉讼,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争取两名
子女抚养权、要求男方支付
抚养费以及分割婚内共同修建的
自建房。双方就子女抚养、房产归属等问题分歧严重,案件进入诉讼调解阶段。
二、受托介入办案
胡海惠律师接手案件后,详细查阅案件材料,与女方深入沟通,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和女方诉求。她梳理出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一是双方情感积怨深导致沟通协调困难;二是双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及
探视权问题需兼顾子女成长和双方诉求;三是农村自建房分割有特殊性,协商处置方式不同于普通
商品房;四是多项诉求交织,需在
抚养权、抚养费和房产分割间平衡各方利益。
三、分层呈现核心代理观点
(一)强化离婚事实依据
胡律师结合第一次起诉离婚及撤诉后关系未改善的情况,向法庭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为顺利解除婚姻关系奠定基础。
(二)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从子女长期生活照料和成长环境出发,胡律师积极争取子女由女方
抚养,并结合双方经济条件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承担方案。
(三)细化探视权规则
在确定抚养权归属后,胡律师依法保障男方的探视权,明确探视频次和时间范围,避免后续因探望子女产生新矛盾。
(四)合理处置农村自建房
胡律师熟悉农村自建房分割实务规则,结合房屋实际使用现状和双方居住需求,促成双方就自建房最终归属达成一致意见。
四、办案推进过程与最终处理结果
在法庭主持调解过程中,胡海惠律师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与双方沟通协商。她向法庭及男方阐述我方观点和法律依据,对男方进行说服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经依法确认具备法律效力: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两名婚生子女由女方负责抚养,男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男方享有探视权,每月可在
节假日或双休日探视。
3.夫妻共同所有的自建房归男方所有。
4.双方就婚姻、子女、财产等所有事项再无其他争议。
5.本案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承担。
五、案件价值简短升华
这起二次起诉离婚案件的成功调解,展现了法律在处理婚姻家事纠纷中的公平与温情。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离婚对子女的影响。它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以及对婚姻关系中财产和人身关系的妥善处理,有助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六、主体简介模块
胡海惠律师,
安徽有为
律师事务所三级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执业年限8年,服务于
芜湖无为市。她担任芜湖市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多项职务,是安徽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库等多个人才库的成员。胡海惠律师深耕
民间借贷、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等多类民事、商事案件,注重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同时兼顾诉讼策略与程序把控,在办案过程中既恪守法律底线,又注重化解当事人对立情绪,全方位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从2016年至今,她办理过30多件
破产清算、4件重整案件、3件强制清算案件。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