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强律师毕业于江南大学法学本科,有着深厚法学基础。他曾负责治安行政管理,积累了行政和办案经验,还拥有丰富人脉。他身兼多职、荣誉众多。执业二十多年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多起获不起诉、轻判或
缓刑。他执着追求
刑事辩护专业化,推动行业发展。在典型案例中积极维护当事人权益。是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之选。
在
江苏常州的法律界,戴金强律师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人物。他于江南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戴金强还有着独特的职业履历,1987年至2003年,他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这段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也处理过众多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在这个过程中,他与公安机关各条线的警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积累了丰富的人脉资源,为后来专职从事律师辩护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戴金强律师身兼多职,他是常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北京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还是北京大成(常州)
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组负责人。同时,他担任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课外导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职业规划导师,还是江苏省工信厅入库专家。他还是常州电视台《有请大律师》出镜大律师,并荣获2018年常州市优秀
刑事辩护律师、2019年常州市刑事专业律师等荣誉,还曾被中国
律师网主编的中国刑辩大律师第三期收录在册。
刑事辩护专业化之路
戴金强律师一直强调刑事业务一定要专业化处理。他执业二十多年来,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效果显著。有多起案件获得了不起诉结果,绝大多数案件能使被告人获缓刑或轻判。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有一批案件处理得非常出色,其中至少六起案件在侦查阶段就撤销了案件,六起案件获得不起诉结果,数十起案件获轻判或缓刑,还有数十起属经典案件,有些案件已经入选了大成诉辩争议大赛刑事专业案例库。
戴金强对刑事辩护业务的专业化有着执着的追求。2012年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化建设并成立刑事业务部后,他就一直担任刑事业务部主任。2015年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成立专业化宣讲团后,他也一直担任专业化宣讲团讲师。从2014年起,他一直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为推动刑事辩护业务的专业化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典型案例展现专业能力
在众多案例中,某某
公司、孙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独具代表性。被告单位是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人孙某某是该
公司法定代表人,他是
安徽省
无为县人。因本案,孙某某于2015年2月4日被
刑事拘留,2015年3月13日被
逮捕。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新检诉刑诉[2015]6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人孙某某等人犯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并于2015年11月27日向江苏省某某市某某区人民
法院提起
公诉。某某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2月23日至同月24日公开
开庭审理了本案。经两次延期审理后,又于2016年10月19日再次开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注册成立。在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间,该公司采用牛肉中掺入猪肉的方式生产肉制品并冒充纯牛肉制品,销售至本市的超市、菜场等处,金额共计人民币4243493元。被告人孙某某负责被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参与全部作案;被告人崔某某参与部分包装、送货等事务;被告人束某某在被告人孙某某的授意、安排下,采用在牛肉中掺入猪肉,并配入调料的方式生产肉制品,以此冒充纯牛肉制品销售,金额为人民币262240元。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以牛肉中掺入猪肉等方式冒充纯牛肉制品,以猪肉、鸡肉冒充牛肉制品生产、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金额二百万以上,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孙某某作为被告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也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于2016年10月19日做出判决,被告单位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
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被告人孙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
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而戴金强律师作为孙某某的辩护人,并不认可该判决的正确性,他后续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戴金强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刑事辩护业务的执着,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如果有法律需求,可以联系位于江苏省常州市
新北区竹山路9号河海金汇大厦10、11楼的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的戴金强律师,他将为江苏常州地区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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