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该规定,隐瞒重大疾病不属于无效婚姻的范围。但是,隐瞒精神病史,婚后久治不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现在是否已经康复呢
您好!男女双方结婚前,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如果比较严重的话,应当算作不宜结婚的疫病。即使是双方登记结婚,一方有精神病婚姻无效也是可以申请的。除此之外,重婚、近亲结婚及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的,都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民政局应当不予办理手续。请问是什么时候结的婚呢?您这边可以跟我说一下详细的情况,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婚姻无效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你好 如果情况紧急可以查看简介电联或专问咨询。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