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案件受理条件如下:(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果他们原先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双方可回国内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他们原先是在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使、领馆办理离婚登记。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6)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判决不准离婚的可以上诉,如果是调解不能离婚的,不能上诉。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的程序有:1、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3、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4、调解无效的,如果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条件包括以下这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