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借名
买房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人出于各种原因选择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然而,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诸多法律风险,一旦出现纠纷,出资人可能面临钱房两空的困境。从法律层面看,如果借名买卖的是限价
商品房这类政策性保障住房,2008年4月之后签订的借名买卖协议通常会因违反国家政策而被认定无效。协议无效后,出资人不仅无法要求过户房屋,已支付的购房款能否全额收回、房屋升值带来的损失由谁承担,都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北京市东元
律师事务所的王辉律师就曾办理过一起类似的借名买房案件。2012年,张某某的亲戚李某某通过摇号取得一套限价商品房的购买资格,张某某有购房需求,经母亲协商,由张某某出资以李某某的名义购房,等符合过户条件时再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2013-2014年间,张某某陆续支付购房款56.8万余元、住房专项
维修基金1.2万余元、
契税5600余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2014年房子交房后由张某某使用,他还保管着
房产证原件,承担了
物业费、供暖费。2020年,房子符合过户条件,张某某要求亲戚配合过户,却被拒绝,亲戚称房子只是“借”给外甥
结婚用,双方没约定过户。
王辉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双方没有书面协议,亲戚直接否认借名买房关系,且限价商品房借名买卖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面对这种情况,王辉律师凭借自己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深厚法学知识,以及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余年,长期专注房地产领域,对保障性住房纠纷有深入研究和丰富实务经验的优势,迅速理清核心矛盾。他制定了主动请求
法院确认口头借名买房协议无效,同时依据《
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亲戚返还全部出资并赔偿房屋升值带来的信赖利益损失的诉讼策略。他这样做的原因是,虽然协议无效,但对方对
合同无效同样存在过错,不能让守约方承担全部损失。
庭审中,对方坚持否认借名买房关系。王辉律师凭借丰富的
房产纠纷实务经验,从亲属关系、全部购房款由张某某支付、维修基金和税费均由张某某承担、房屋交付后一直由张某某占有使用、房产证原件及相关票据原件均在张某某手中这五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因为这些证据能够形成强有力的逻辑闭环,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合意并已实际履行。对于损失赔偿问题,王辉律师着重阐述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指出张某某基于对亲戚的信任出资购房,六年间房屋市场价大幅上涨,他丧失了以同等价格购买其他房屋的机会,这部分升值差额就是其信赖利益损失。最终,法院采纳了王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双方对借名
购房合同无效均有过错,判决双方口头借名买房协议无效,李某某返还全部购房款及相关费用共计58.6万余元,同时赔偿张某某信赖利益损失145.8万余元。
需要警惕的是,借名买房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政策层面,保障性住房的借名买卖容易因违反国家政策导致协议无效;证据层面,若没有书面协议,出资人难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在产生纠纷时出资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市场层面,房屋价值波动大,若出现纠纷,出资人可能无法获得房屋升值带来的收益。
王辉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1201310188164,2013年开始执业。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为当事人量身定制合理解决方案。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
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大厦1710室。如果您也因借名买房、
合同纠纷或房产权益归属问题陷入困境,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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