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1,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二、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等。
补办户口本需要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基本上这种情况和上述补办户口本的流程是一样的。
补办户口本当天可以完成,但是需要准备好所有材料。补办户口本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非户主本人办理时,可由户口本内的家庭成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主身份证进行办理,对委托他人进行补办户口本的,需户主签字确认的委托书方可办理。
办理更换户口薄所需的材料: 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2、补领书面申请3、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办理换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递交补领或者换领申请。 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申请变更户主条件: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