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明建立劳动关系可从多方面着手:劳动合同是直接证据;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记录体现经济从属性;工作证等能证明身份;考勤记录反映接受管理;招工招聘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也可佐证劳动关系建立。

劳动关系建立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用人单位规章适用于劳动者且其受管理获报酬,劳动者劳动是单位业务一部分。自用工起劳动关系建立,签合同也如此,未签书面合同符合标准劳动关系仍成立,双方要履行权利义务。

判断劳动关系建立主要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管理且从事有报酬劳动;劳动者劳动是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实践中还可参考工资支付等凭证综合判断,满足条件及凭证印证可认定劳动关系建立。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依法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劳动标准,按时足额付薪,提供安全环境。劳动者应遵守制度,履行职责,遇争议合法解决。双方还应加强情感交流与关怀,相互理解支持,促进共同发展。

建立劳动关系需多方面判断。一是主体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要有法定资格;二是存在劳动行为,劳动者为单位提供业务相关劳动;三是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四是有书面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据。需综合考量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