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离婚协议效力需从不同角度分析,形式上符合法定要件且经登记备案等在程序上有效;实质角度看,为不正当目的签假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无效或可撤销,且一旦离婚登记,婚姻关系解除,“假离婚”有法律风险。

假离婚协议一般无法律效力。它是夫妻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等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生效前提是完成离婚登记或判决生效。若出于非真实目的签协议,一方反悔主张无效,法院会查明认定其虚假,判定协议无效,只是证明有难度。

【案情】江某与丈夫王某2003年结婚。王某是做服装生意的,结婚后的前几年,王某赚了很多钱,但都毫无保留地交给江某管理,江某因为生了小孩后做了全职太太,因为生活幸福,加之王某将财务大权都交给她管理,对王某当然信任,但好景不长,王某告诉江某生意

“假离婚”在法律上不存在,按法定程序离婚即具法律效力。表现为身份关系上夫妻身份解除,财产关系上按协议或判决分割财产,婚姻自主权上双方有再婚自由。“假离婚”有法律风险,当事人要谨慎。

假离婚的离婚协议效力认定?假离婚协议效力认定复杂。符合法定形式且不违法就有效,但假离婚目的签订的协议执行时可能有争议。存在恶意串通等情况可能无效,不过形式合法且离婚意愿真实则有效,司法实践综合多因素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