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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性质是什么

2023.03.21 债权债务 181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借款人的性质是,承担向贷款人还本付息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依法订立借款合同,从贷款方获取借款的人就是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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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报告编号:NO.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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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双浩

河北龙洲律师事务所

顾双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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